商標里那么多駱駝,你認識哪一只?
新聞來源:張月梅的商標文 信息整理來源:晨風
一位朋友對我來說,他穿的鞋是駱駝牌的,車上的蓄電池也是駱駝牌的,他很驚訝現(xiàn)在的企業(yè)賣鞋還做電池。
我告訴他不是一個廠家。
朋友不做企業(yè)也不做商標,不知道法律允許不同的人在不相同和不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試用相同近似的商標。現(xiàn)在的企業(yè)多種經(jīng)營又是普遍現(xiàn)象,朋友以為一家企業(yè)賣鞋有做電池也不奇怪。雖然就駱駝這個品牌來說,生產(chǎn)鞋和生產(chǎn)電池的還真不是同一家。
人類社會的商品和服務種類繁多,為了注冊商標方便,全部的商品和服務被分為45個大類,每個大類下面又分若干個小組。一般來說不同小組的商品被視為不屬于類似商品,比如服裝和電池,就分在不同類別中,可以由不同的廠家分別注冊為商標并使用。
我自己曾審理了多個駱駝商標的案件,加上我家不遠處就有一家駱駝鞋專賣店,朋友的話還真引起了我對駱駝商標的好奇。
查詢后發(fā)現(xiàn),駱駝還真是受歡迎,在各種商品和服務上有幾十家企業(yè)先后注冊的駱駝商標,不過最多的是以下四家。
一家是日本煙草產(chǎn)業(yè)株式會社,擁有的最早商標是從雷諾士煙草公司(美國)受讓來的第167435號駱駝商標,1982年12月就獲準注冊,指定使用商品為煙草、煙草制品、煙具、火柴、打火機。另一家是廣東駱駝服飾有限公司,其駱駝商標主要注冊在服裝、鞋等商品上。注冊最早的是第231562號駱駝商標,指定使用商品只有一件塑料鞋。這件商標由呼倫貝爾盟海拉爾橡膠廠于1984年申請注冊,后轉(zhuǎn)讓給自然人萬金剛,2012年轉(zhuǎn)讓給廣東駱駝服飾有限公司。
萬金剛于2003年開始大量注冊駱駝商標,后來把服飾類商品上的若干件商標都轉(zhuǎn)讓給了廣東駱駝服飾有限公司。該公司現(xiàn)在有包括駝車、駝鈴、各種駱駝等400多件商標,而且堅定地不允許其他人在服裝類商品上染指駱駝商標,先后提起了200多件商標異議和無效案件。
而遍布大街小巷的駱駝鞋、服裝專賣店,以及網(wǎng)店,應該就屬于這家公司。還有一家也用駱駝商標的是內(nèi)蒙古駱駝酒業(y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最早的駱駝商標也是由其前身包頭市制酒廠于1998申請,指定使用在酒(飲料)類商品上。內(nèi)蒙古的企業(yè)喜歡駱駝應該算是最順理成章。我沒喝過駱駝牌酒,但網(wǎng)站上他們的宣傳語是“喝駱駝百年,行沙漠草原”。
再一家就是生產(chǎn)蓄電池的駱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擁有18件商標,基本都在電池產(chǎn)品上,最早一件是1981年由湖北省谷城縣蓄電池廠申請的。
上面這四家氣的駱駝商標,在各自領域里以各自的方式走著各自的路。雖然有單峰雙峰的區(qū)別,但作為消費者,估計也沒有誰會特別注意一只商標里的駱駝是單峰或雙峰,不把各種駱駝都歸于一家已經(jīng)是萬幸了。
其實在不同商品上,不止駱駝各有其主,其他真實存在的名稱也很難一家獨占,如蘋果手機和蘋果牛仔褲也分種不同廠家。能夠獨占的只有那些獨創(chuàng)的臆造詞,比如海爾,絕對只屬于海爾公司一家。
但會臆造詞的不止有海爾,比如這一家企業(yè),就申請注冊了下面這件商標在服裝商品上。
這件創(chuàng)意商標還沒有進行初步審查,不管最后結果如何,我想都可以作為典型案例記上一筆。
但駱駝商標的故事,卻不是千把字能寫出來的。哪只駱駝里都藏著幾十年的歲月,總有些日子精彩到值得大書特書,以后有時間,容我慢慢道來。